8月22日,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召开。市领导徐家涛、徐光才、汪启勤出席会议,副市长陈玉莲主持会议。
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:全市范围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学生、未成年人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。已登记在册的被征地农民,也可依据相关规定参加此险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,根据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标准。个人缴费额为0元至160元,分9类标准执行。
徐家涛在讲话中说,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,全面落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的各项措施,扎实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“扩面”工作。
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介绍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调整情况,并就实施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。市政府办、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、各镇、街道、开发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。